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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簽名在加拿大是合法的,加拿大電子簽名主要受聯邦政府頒布的《個人資訊保護和電子文件法案》(“PIPEDA”)、《加拿大統一電子商務法》(即安全電子簽名法規,“UECA”)的統一監管。另外,加拿大不同省級法案對電子簽名也有不同具體要求。
加拿大承認兩種電子簽名,即電子簽名與安全電子簽名。
電子簽名通常是可以連結或附加到文件的任何形式的電子表示形式,例如鍵入的簽名或掃描的手寫簽名。無論電子簽名的類型如何,電子簽名仍必須發揮簽名的基本作用,並且應該:
預設 eSginGlobal 電子簽名可以滿足加拿大對電子簽名的要求
安全電子簽名是一種更安全的電子簽名類型,是一種基於非對稱加密技術的數位簽章,它依靠公鑰基礎設施(PKI)來管理關聯的私鑰和公共驗證憑證,通常僅在各種省級和聯邦法規中規定的特定情況下才需要。 根據安全電子簽名法規,安全電子簽名必須包含符合以下條件的數位簽章憑證: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場景需要使用安全電子簽名:
加拿大不同地區對傳統電子簽名的使用場景要求不同: 1. 聯邦 PIPEDA 沒有需要傳統簽名的使用案例清單,因為其電子簽名規則僅適用於 PIPEDA 附表 2 或 3 中列出的少數聯邦法律條款。因此,根據 PIPEDA 附表 2 或 3 中未列出的聯邦法律下的任何簽名要求都必須透過手寫簽名來滿足,除非其他立法中有允許電子簽名的規定或立法對執行方法沒有規定。 2. 省級 某些省級立法將特定文件和交易類型排除在可電子簽署的文件範圍之外。具體排除項如下: ** 安大略省法案不允許將電子簽名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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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