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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在中国是合法的,中国电子签名主要受2019年4月23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监管。
《电子签名法》将电子签名定义为“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电子签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通常由获得中国监管机构的预先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法》还规定: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以下场景不能使用电子签名:
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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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5-11-18